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2023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公告》(2023.05.09)规定的程序,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考核及体检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1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拟聘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毕业院校 和专业 | 学历及学位 | 备注 |
化工环保类专业教师 | 宋海明 | 女 | 1989.12 | 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 | 博士研究生学历 博士学位 | 2022年6月毕业。 |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0574—86891931,86891327,联系人:裘老师,徐老师。
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