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服务中心文印室经营权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12-24作者:本站编辑来源:本站原创浏览次数:2367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服务中心文印室,主要面向学院行政、院(系)广大师生,提供相关服务。受后勤服务中心委托,现对文印室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文印经验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参与。具体招标事项如下:

一、采购经营项目:

1、学院文印室位于宁波北仑新大路1069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精技楼”楼下,面积约20平方。

2、经营内容:打字、打印、复印、速印、扫描、图文设计、制作(招牌、名片、证件、标牌、KT板、灯箱、装帧、电脑割字等)、写真喷绘、校园展架租赁以及其它经学院允许的业务。

二、资格要求:

1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与原件相符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方必须具有二年以上从业经验,并拥有或合作协议制作一条龙服务。

3、报名方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非法印制材料不良记录。

三、服务要求:

1、文印室的服务时间按学院教学日历规定的开放时间提供服务,同时做好寒暑假期间值班。

2、文印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

3、文印室管理费,一年按10个月计算,电费由中标单位按实用数自付。

4、文印室的设备和其它设施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5、文印室如需装修不得破坏房间结构,要符合消防等有关规定。

6、本次招标确定的文印服务的期限暂定为24个月,实际服务有效期限主要取决于中标方执行合同的具体效果情况。宁职院在合同期内在每年的12月份前对中标方的服务质量情况进行评估,如中标方严格履行合同并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方投标文件承诺的文印服务质量,无教学事故,并且学院对中标方的管理服务的总体满意率达90%以上,则合同可续期一年;若中标方没有严格履行合同或提供的文印服务与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不符,无法满足教学需要师生员工或对中标方的管理服务的总体满意率未达90%以上,则有权终止合同,且所有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注:在经营期间所承印材料影响学院形象、声誉或造成质量事故的,招标方则有权中途终止合同)。

7、中标方作为宁职院的文印服务提供方,不能以任何方式将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方。中标方必须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和管理,严格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做到“宾客至上,礼貌服务”,且自觉接受学院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8、中标方需对所承印的材料与试卷参照印刷行业保密制度做出承诺,并附相关措施。

9、未尽事宜按合同约定。

四、投标事宜:

投标文件应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所有文件均由负责人签字、盖章才视为有效):

1、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身份证、税务登记证等);

2、投标人报价一览表(纸张以A4纸为例,可另附其他服务项目报价);

管理费(元/年)

打字(元/张)

打印(元/张)

复印(元/张)

速印(元/张)

扫描(元/张)

 

 

 

 

 

 

3、投标人实力证明文件(该项目投入设备、员工、近二年经营业绩等);

4、投标人服务承诺(具体方案、计划等)。

注:

1、投标文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后不再接受补充材料,相关原件开标现场核对后返还投标报名申请人。投标文件须一正四副。

2、投标保证金壹万元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交予宁职院后勤服务中心财务处。开标后,如未中标者,当日退还投标保证金(无利息);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保证金至合同结束。

五、报名与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12243116:00

2、报名地点: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办(新大路1069B105室)

5、开标时间:201412900

6、开标地点: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新大路1069A301室)

7、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574-86891262 传真:0574-86891262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