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国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国家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05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等国家七部委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中科院院士贺贤土教授担任学院院长。
学院地处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及北仑港区组成的宁波北仑新区。区域内集聚了上千家大型外资企业(包括30多家世界500强企业),是华东地区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宁波汽配生产基地、大型化工基地、冶金工业基地及高新技术基地,是宁波最具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的区域。学院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又得益于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环境,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学院目前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协作委员会副会长单位、中国高等教育产学研合作教育协会副会长单位、全国高职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单位、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秘书处及沙巴体育,皇冠足球体育:委托承担单位。
为了优化师资队伍,加强专业建设,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文件精神,特向海内外招聘专任教师和专业带头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条件
见附件1:2010年教师招聘计划。
二、 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2、报名办法:请在报名时间内将个人简历邮寄至我院人事处(地址:中国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大路1069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编:315800)或发E--mail 至rczx2005@163.net邮箱,也可以传真到0574-86891333。
三、招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身心健康,符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
四、聘用程序
1、应聘者需提供下列材料:
(1)《宁波职业技术学员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已取得的学位、学历证书和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学、科研工作业绩(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
2、经学校人事处资格审查通过者,由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核(面试),按面试和考核结果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招考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报学校党委审定,学校审定通过的名单经宁波市人事局核定后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应的录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0574-86891327(周老师) 0574-86891333(兼传真)(胡老师)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大路1069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 编:315800
E--mail:rczx2005@163.net
学院网址: www.nbpt.edu.cn
2010年 1月7日
附件1:2010年教师招聘计划.doc
附件2: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